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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公共健身器砸伤,不该没人管
稿件来源:检察日报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报道,成都85岁老人在公园健身,被健身器砸致多处骨折,家属11天内找了5个单位,却未得到满意答复。老人的遭遇不仅折射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乱象,更凸显出职能部门监管的缺位。
重阳节来临之际,这样的信息尤其惹眼。为什么?居民小区或者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使用最多的可能就是老年人。它不仅涉及到现在的众多老年人,谁都会老,每一个人将来都可能会遇到。公共健身器材砸伤老人,没人管可不行。
公共健身器材,大多为惠民工程。据报道,砸伤老人的公共健身器材是成都市成华区旅游和体育局赠送给街道办的,街道办后又找到了公园,由公园提供场地安装。老人使用公共健身器材受伤,谁该为此担责?家属首先想到的是公园管理方。公园说,与他们关系不大;家属又找到街道办,街道办说器材投了保;再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需要器材商提供投保号……就这么着,家属11天内找了5个单位还是没人管。
原是惠民的好事,如今公共健身器材伤人却没人管,难免令人失望。众所周知,健身器材这类用品安装起来很容易,日常的维护才是重中之重。如果装好了就没人管了,惠民工程成了“一次性”项目,那它们和面子工程又有什么区别?
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设施的监管、维护确实存在不少难题,但也不是没有规定可循。比如,《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就规定:“全民健身工程的具体受赠单位,拥有受赠资金或受赠资金购置的体育器材、设施等的产权,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受赠单位要建立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员队伍,对场地、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障安全和正常使用。”事发地成都也有相关规定,《成都市体育条例》第26条也规定:“市和区(市)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修建的全民健身设施,由受赠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从这些规定来看,老人被健身器材砸伤是不该没人管的。
令人欣慰的是,10月19日,双桥子街道办主动联系85岁老人家属协商,承担了前期3万元医疗费,并表示对后期所花治疗费也会出面解决。希望其他地方的有关单位也能本着负责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类似问题,并切实加强管理维护,防止悲剧重演。
但是应当看到,相关规定可能还存在“各管一摊”的问题,亟须统一。一句话,对于公共健身器材,不管是什么项目,不管是谁出资谁受赠,都该纳入统一的法规来管理,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器材破损了及时维修,出了问题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