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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前,实名制车票丢失能补办,但列车行驶途中,车票不慎丢了,铁路部门会怎么处理呢?这种事情,并非个案,生活中屡见不鲜。在铁路部门无法查询到其购票信息的情况下,被要求补全票。铁路部门称,按照规定,实名制车票丢失补票只是在列车开车前,上车后车票丢失只能按照原来的车票遗失规定办理。
疑问一:为什么实名买票,不能查询?
现在购买火车票时上面都已经有了身份证号,是否为实名买票了?能否查到购票记录?王某买的从湖南永至北京西的票,票上有王某的身份证号,但是在乘车过程中,不慎将票丢失,在被告补全票时,王某请求查询购票信息。铁道部门称查不到,最后王某由于急着忙其它的事,只能妥协。该全票是从湛江至北京西的火车票,票价多了三分之一。
原来所谓的实名火车票,只不过是在火车票上打上身份证号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全网可查的实名购票。因此铁道部门总是会以查询不到为由而要求王某补全票。
疑问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能不能做为证明依据
上面案例中,王某无法找到火车票,且火车票也无法查询实名购买火车票的情况,王某无奈拿着随身携带的身份证,证明其是永州人,就是从永州上的车,但是铁道部门人员不予采信,也不予理睬。
铁道部门此规定有多大效力?
铁道部门经授权可以制定规定,但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且铁道部门的运输与当事人,构成民事上的法律关系。
从法律角度,旅客购买了实名制车票,就和铁路部门构成了合同关系,实名制信息的查询是合同双方的附随义务。在旅客丢失车票后,除了上车前可补票、下车后根据个人证件及信息再退票外,为显示公平,旅客在旅途过程中的丢失车票行为,铁路部门也应尽到合同义务,不能因为网络上不能查询,而让丢失车票的旅客再次为这次乘车买单,对重复补交车票款的旅客不公平。
近期,一名从长沙到武汉被要求补全票的当事人起诉铁道部后,已经胜诉。但本案的胜诉,能否会使铁道部门出台相应的解决措施尚未可知,期待更为公正、让人能够信服的解决方法。